甘肃一卡通支付服务协议
甲方:客户
乙方:兰州易家万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办理乙方销售的甘肃一卡通且可在受理该甘肃一卡通的商户(以下简称商户)店内刷卡消费以获取商品或服务。
2.乙方通过专业技术评估系统《易通预付卡服务管理软件》搭建的甘肃一卡通电子支付平台为甲方使用甘肃一卡通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甘肃一卡通有关技术服务事宜所形成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综合业务服务
1.1乙方在商户的付款台铺设符合监管机构技术标准的金融机具终端,通过《易通预付卡服务管理软件》为甲方使用甘肃一卡通在商户消费时提供在线支付服务,此技术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功能、退货功能、余额查询功能、交易明细查询功能等;但因各商户的付款环境及机具功能有所差异,具体功能以各商户可以提供的为准。
1.2为确保甲方在商户刷甘肃一卡通消费时乙方能安全、有效地提供本协议“1.1”中所述的技术服务,乙方需通过相应的后台技术支持,并确保其硬件和软件的配置及系统架构达到如下标准:
1.2.1安全稳定的商用Unix/Linux系统;
1.2.2高端的Oracle数据库和J2EE软件平台;
1.2.3高性能的小型机和高端的企业级服务器;
1.2.4搭建分布式、多机运行和在线互备的系统运行架构。
1.3为确保甲方能及时的、多渠道地了解所持甘肃一卡通的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乙方通过完善的自动语音和人工语音技术服务系统(电话为:96123)、网站技术服务系统(网址为:www.4000931619.com)以及短信系统。通过语音、网站及短信技术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甘肃一卡通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及打印、商户查询、修改密码、冻结卡片、挂失、挂失补卡、消磁换卡、卡片充值等功能。甲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手机等设备对卡片进行操作,若甲方不遵守操作流程而无法实现上述功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为确保本协议“1.1”及“1.3”中各种技术功能的实现,并保证乙方提供的技术平台能支持多人同时安全使用甘肃一卡通,乙方需通过《易通预付卡服务管理软件》搭建安全快捷的网络技术平台,并满足如下要求:
1.4.1使用性能优良的PBX、Switch、Router、Bridger、Modem等先进网络设备;
1.4.2搭建多接入方式和多通讯线路的网络技术平台,其中通讯线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数字专线、互联网专线、无线网专线等。
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2.1办理甘肃一卡通须支付18元/张的公交功能押金。
2.2更换甘肃一卡通如是卡片本身因素则免费更换,如人为导致卡片破损、弯曲等每卡收18元换卡费。
2.3客户在柜台办理正式挂失业务,每卡收取补卡费18元。
2.4办理退卡业务时,登记客户姓名、证件号码、预留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7—15个工作日退至客户银行卡内。
2.5在乙方以外的网点或渠道办理充值业务时,收费方式与标准以该网点或渠道与乙方的约定为准,但在持卡人办理充值时应提前告知。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保证其申请购买及使用甘肃一卡通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2甲方接受乙方服务时,应依据本协议“第2条”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3甲方有权使用甘肃一卡通到商户进行刷卡消费,并有权享受与其他客户同等的各种优惠待遇,商户针对特定客户的优惠除外。
3.4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1条”中所述
的技术实现消费、查询、充值、挂失补卡、消磁换卡等卡片的使用功能;但基于各商户消费环境的差异,具体功能以使用卡片时可以实现的功能为准,甲方对此无异议。
3.5甲方应依据甘肃一卡通的使用规则及甘肃一卡通章程合法合理地使用该卡片,亦应合法合理地使用乙方提供的语音、网
站、短信等技术服务。
3.6甲方确认所购甘肃一卡通可充值,但是要符合甘肃一卡通关于账户限额的规定。
3.7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2条”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3.9乙方应以传单、网上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甘肃一卡通的使用规则、甘肃一卡通章程、商户名称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 法律责任
4.1甲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甘肃一卡通章程》,对所购甘肃一卡通违法、违规用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2乙方使用网络技术在网站上发布的商户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仅为甲方能及时通过网络等方式了解商户信息,乙方并不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负责。若甲方在商户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因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的,由甲方与商户协商解决,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3若因下列原因致使甲方不能使用甘肃一卡通的,乙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1甘肃一卡通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甲方交易金额且未及时充值的;
4.3.2甲方所持记名预付卡长期有效;
4.3.3乙方依据甘肃一卡通使用规则或甘肃一卡通章程支付卡片的;
4.3.4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网上充值等操作时,
未依据规定的操作流程而发出错误或不明确的操作指令导致充值等操作无效而受到损失的;
4.3.5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干预等不可抗力或通讯故障、区域性停电、系统检修、技术升级等原因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甘肃一卡通的。
第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
5.1本协议自甲方购买甘肃一卡通时,在购卡凭证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附则
6.1甲乙双方确认已知悉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中的条款。
6.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甘肃一卡通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6.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没有约定和规定,或约定和规定不明确的,各方
应按照公平、诚信等原则履行。
6.4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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